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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電 6月25日是全國土地日。6月底是國務院要求的《不動產登記條例》出台時間表。社會公眾正以前所未有的期待,關註著作為不動產的土地,希望這樣特殊的日期,能為相關部門提供特殊新動力。
  2007年,物權法頒佈並明確不動產統一登記。此後,住房和城鄉建設、國土資源、林業、農業、漁業、海洋等部門加快推進不動產登記工作。多年下來,各部門在不動產登記機構、登記人員、技術方法等方面各自形成相對完整、獨立的不動產登記制度。這為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奠定了扎實基礎。但是如不轉變觀念,所謂相對完整、獨立的體系,很容易成為阻力。要實現機構、人員、職能、工作的統一,必須轉變觀念,把不動產統一登記當成利國、利民服務型政府建設的應有之義,徹底摒棄“手有公章、批文餘香”觀念。
  原定6月出台的《不動產登記條例》,現在看來可能難以“交卷”。  (原標題:《不動產登記條例》或許不能按期出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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